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森泰股份”)股份 8,8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7.63%)的股东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瑞建”)计划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6,22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芜湖瑞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芜湖瑞建 8,886,600 股 7.50% 7.6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经营期限届满。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芜湖瑞建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6,22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特别说明:根据 2020 年 3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芜湖瑞建已获得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已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适用如下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三、 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
芜湖瑞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且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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