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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6 16:19:45 股吧网页版
泓淋电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泓淋电力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泓淋电力的实际情况,中信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泓淋电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中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前述法规要求完成了对泓淋电
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29 日,培训小组通过视频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从募集资金监管、股份减持及内幕交易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泓淋电力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刘冠中(保荐代表人)、麦健明(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泓淋电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三、培训成果

保荐机构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机构指引,对泓淋电力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同时,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泓淋电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泓淋电力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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