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泓淋电力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淋电力”)拟将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集团”),用于办公用途。本次租赁面积共计约 1,428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120 元/平方米/年(含税、水电费、物业费等),三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514,080 元。
2、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BX0J89X
3、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28 日
4、营业期限:2015-9-28 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迟少林
6、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7、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 109 号 2003 室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相关科技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电子制造业、信息产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迟少林及其配偶杨馥蔚合计持有威海市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11、泓淋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68,719.06 73,385.12
净资产 60,679.28 67,737.11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月-9月
营业收入 3.49 3.92
净利润 17,662.87 7,057.83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关联方认定规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13、经查询,泓淋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置:位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泓淋电力新能源产业园
2、房屋所有权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拟租赁面积:1,428 平方米
4、权属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租赁房屋所在地周边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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