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保本类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其他: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保本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规划与高效运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拓宽投资收益渠道,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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