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福事特”)持有湖南福事特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事特”)87%的股权,关联自然人刘美圆持有湖南福事特 13%的股权。
关联自然人刘美圆拟将其持有湖南福事特 1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江苏福事特,转让价格为 478.66 万元。转让完成后,刘美圆不再持有湖南福事特任何股份,湖南福事特变更为江苏福事特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
刘美圆系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湖南福事特的少数股东,其持股比例为 1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自然人。
江苏福事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刘美圆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无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湖南福事特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玮
成立日期:2018-06-26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澳洲北路 068 号 5 号栋配套用房
二层、6 号栋厂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4MA4PNEM434
经营范围: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湖南福事特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江苏福事特 87% 870 870 100% 1,000 1,000
刘美圆 13% 130 130 0 0 0
合计 100% 1,000 1,000 100% 1,000 1,000
3、湖南福事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福事特资产总额6,936.19万元,净资产5,260.91
万元;2024 年度,湖南福事特实现营业收入 5,845.55 万元,净利润 460.52 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经查询,湖南福事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刘美圆转让湖南福事特的股权,转让价格基于审计数据进行协商,经双方确认同意,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江苏福事特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湖南福事特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及资产质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
名称: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名称:刘美圆
丙方(目标公司)
名称:湖南福事特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上述全部合同主体合称“本合同各方”)
1、乙方向甲方转让的目标公司 13%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 万元),对应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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