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 号)同意注册,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213.6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7,566.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
业字〔2023〕41400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福事特”)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江苏福事特所在地昆山开发区洪湖路 1568 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以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鉴于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元) 用途
江苏福事 交 通 银 行 股 高 强 度 液
特液压技 份 有 限 公 司 3910646900150030 20,000,000.00 压 管 路 产
术有限公 昆山分行 64926 品 生 产 建
司 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内容
为规范甲方(含甲方一、甲 方二 ,下同)募 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 甲 方 二 已 在 乙 方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专 户 ), 账 号 为
【 3910646900150 03064926 】,截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专户余额为贰仟万元整 。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二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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