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2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2
第四章 具体审计实施措施......5
第五章 信息披露......5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违反本制度的处理......6
第七章 附 则......7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部
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
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及
(四)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
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
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
家和相关技术人员。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
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内部审计部负责
人。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下,也不得与
财务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
部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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