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13406-1 号
目 录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9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13406-1 号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福事特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事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13406-1 号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事特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
鉴证报告作为福事特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 号)核准,公司 2023 年 7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 31.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8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38,742,827.15 元 ,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99,057,172.8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393,725.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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