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修订对照表中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或”的表述更新为“或者”,对部分中文数字更新为阿拉伯数字(含百分比数字),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修订的情况下,上述调整以及
相关条款项目的序号调整不再逐一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情况
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相应的适应性修订。根据最新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会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及职责纳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本次制度调整的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方式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1 《股东会议事规则》[注]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注] 修订 否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6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废止 否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废止 否
8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否
注:制度名称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适应性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名称适应性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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