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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9 15:19:01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9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8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或“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达”)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大华”)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二、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是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

目 录

目 录...... 2
1.关于发行人业务及创业板定位。 ...... 3
2.关于客户来源及稳定性。 ...... 89
3.关于股东出资的合规性。 ...... 108
4.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董监高任职经历。...... 129
5.关于子公司收购及注销合理性。 ...... 147
6.关于行政处罚及业务合规性。 ...... 174
7.关于资产及设备完整性。 ...... 201
8.关于收入变动及收入确认政策。 ...... 220
9.关于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变动。 ...... 274
10.关于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 295
11.关于毛利率变动及同行业公司对比。...... 318
12.关于期间费用准确性、完整性。 ...... 339
13.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 385
14.关于其他财务问题。 ...... 404
15.关于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合规性。 ...... 438
16.关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 ...... 444
17.关于风险因素披露。 ...... 456
18.关于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 ...... 463

1.关于发行人业务及创业板定位。

申报文件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359.04 万元、49,522.09
万元和 59,720.09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 23.18%;2020 年
-2022 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投入为 6,565.19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22.43%。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三年均存在计量自编规范研发与检测试验非标方法的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分别为 447.05 万元、422.02 万元、490.81 万元。

(3)发行人计量校准服务范围较广,覆盖了几何量、热学、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和频率、声学、光学、化学、电离辐射等十大计量校准领域。行业总营收为 101.68 亿元,发行人占有 5.35%的市场份额。

请发行人:

(1)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同计量领域的收入及其占比、订单数量、项目单价、毛利率以及对应的主要客户;发行人计量业务实质及具体开展过程。

(2)说明发行人所处市场空间、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壁垒,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下游主要客户发展情况,发行人所处市场是否具备成长空间。

(3)结合行业竞争格局、规模以上公司的竞争能力、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未来规划安排等因素,说明发行人作为综合性计量检测服务机构的领先优势,未来业绩增长持续性的判断依据。

(4)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研发投入规模、技术创新成果、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对比情况以及计量服务的技术壁垒、服务要求、资质要求,说明发行人创新性及技术优势的具体体现。

(5)结合计量自编规范研发与检测试验非标方法的研发内容、研发成果,说明报告期每年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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