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15:05:41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交所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5年10月17日出具的《关于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5〕010049 号)(以下简称“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函”或“落实函”)已收悉。根据贵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是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请发行人结合自身技术先进性、证书单价下降、单位成本变化及计量检测行业竞争态势等因素,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完善业绩下滑风险提示的内容。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发行人结合自身技术先进性、证书单价下降、单位成本变化及计量检测行业竞争态势等因素,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完善业绩下滑风险提示的内容。

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结合自身技术先进性,证书单价下降、单位成本变化及计量检测行业竞争态势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了业绩下滑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书单价下降风险

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型的独立第三方计量检测服务机构,主营业务为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其中,计量校准业务是公司业绩的重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计量校准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比重为 91.11%、87.23%、85.73%和 84.05%。报告期内,公司计量校准服务业务自主模式下的证书单价为
142.01 元、135.78 元、129.69 元和 119.43 元,报告期末已较报告期初有所下
降。报告期内,计量校准服务业务证书单价下降时,证书成本也有所下降,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假设在成本、费用无法下降,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公司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主营业务单价分别减少 1-5 个百分点,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降幅及降低后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单 测算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价下滑幅度

利润总额降幅 -6.51% -6.34% -6.23% -6.21%
-1%

降低后利润总额 5,877.59 11,818.31 10,921.80 9,016.75

利润总额降幅 -13.02% -12.68% -12.46% -12.42%
-2%

降低后利润总额 5,468.45 11,018.54 10,196.27 8,419.77

利润总额降幅 -19.52% -19.01% -18.69% -18.63%
-3%

降低后利润总额 5,059.32 10,218.77 9,470.73 7,822.79

-4% 利润总额降幅 -26.03% -25.35% -24.92% -24.84%

降低后利润总额 4,650.18 9,419.00 8,745.19 7,225.81

利润总额降幅 -32.54% -31.6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