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3 10:47:10 股吧网页版
天溯计量创业板上市 民营计量检测第一股加速布局全国实验室网络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康殷

K图 301449_0

  12月23日,民营计量检测第一股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溯计量,股票代码:301449.SZ)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首日交易表现亮眼,天溯计量开盘涨幅达113.32%。作为国内计量校准领域领军企业,天溯计量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6.80元/股,发行数量1630.4348万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达6521.7392万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方面。

  此次上市不仅标志着公司进入资本赋能的新阶段,更将为我国计量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计量校准主业竞争力凸显

  天溯计量是一家全国性、综合型的独立第三方计量检测服务机构,主营业务为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专业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第二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子公司广州天溯是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天溯计量已取得1417项计量校准项目能力,涉及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力高压等多个领域,在全国建立了27个计量检测实验室关键场所。天溯计量是国内计量校准行业服务区域最广、项目能力数量最多的大型第三方计量校准机构之一,具备一定的公信力,有助于提升公司服务溢价。

  2024年,公司计量校准细分领域实现营收6.86亿元;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4年计量校准机构营收总额为116.04亿元,天溯计量在市场极为分散的情况下有5.91%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情况良好。此外,作为天溯计量核心技术的计量校准及检测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常年在99%以上。天溯计量已成长为国内计量校准领域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计量校准市场化改革,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逐渐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计量校准机构在2024年有455家;计量校准机构的营收总额从2016年的56.68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116.0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9.37%。天溯计量作为计量校准行业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未来成长可期。

  检测服务实现第二曲线跃迁

  立足于计量校准业务核心,为客户提供完整、高效专业服务同时,天溯计量结合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趋势,逐渐延伸布局电池检测、认证、检定、技术咨询等多样化专业技术服务,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天溯计量2018年开始布局电池检测服务业务,投建了84大项电池检测能力,拥有电芯、模组、电池包测试通道2000余个,形成动力电池超快充测试技术、新能源电池五综合可靠性验证检测技术等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及非标方法,广泛服务于中创新航、巨湾技研、亿纬锂能、蜂巢能源、海辰储能等新能源电池企业,及广汽集团、广汽埃安、小鹏汽车等新能源车企。

  目前,天溯计量战略性布局的新能源电池检测业务已经取得较好发展,2022年至2024年,公司电池检测业务收入从5253.58万元增长至11314.29万元,复合增长率46.75%。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第二增长极。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预测到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接近1500GWh,预计2025年增长率将达23.91%,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锂电池、储能电池出货量的持续增长,为天溯计量检测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增量空间。

  面向未来,天溯计量已明确清晰的技术布局方向,以计量校准、检测为主要发展方向,按照“立足计测,延伸两端”的业务路径,逐步建立“34个计量实验室+8个检测基地”的全国实验室网络布局,提升计量检测能力,扩充产业计量新领域,增强对产业客户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业务持续增长。

  此次登陆创业板,天溯计量将借助资本市场的东风,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围绕下游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升级,促进互联网、大数据、自动化、智慧计量、新能源检测等新型计量检测技术、标准、规范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高,力争在计量检测领域成长为国内领先企业,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