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0:50:42 股吧网页版
天溯计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科技创新总部与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科技创新总部与智能制造
示范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溯计量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科技创新总部与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04,348股,于2025年12月23日上市,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631,448.54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118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12,765.61 12,765.61

2 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17,457.40 17,457.40

3 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 3,166.90 3,166.9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2,389.91 42,389.91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63.14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0,073.23万元。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04,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463.14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众会字(2025)第118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共计42.389.91万元,扣除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3.23万元。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