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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7:42:21 股吧网页版
盘古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任监事职务将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职,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
司)。 方式设立;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青岛市行政审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913702225990216913。

第六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经深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2023年5月30日经 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2023年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5 万股,于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人民币普通股 3,715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上市。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盘古智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为青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 Qingdao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
Paguld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Qingdao Paguld Intelligent

Co.,Ltd.。 Manufactur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
区科海路 77 号,邮编 266111。 区科海路 77 号,邮政编码:266111。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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