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7:42:26 股吧网页版
盘古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安仓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应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步将制度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