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盘古智能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 24,642,000.00 元收购李布尔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众城石化 3,700,000 股股份,占众城石化股份总数的11.97%。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众城石化的股份比例由35.34%增加至47.31%,公司作为众城石化第一大股东,且众城石化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成,其中 3 名董事由公司提名,占众城石化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据此,公司取得众城石化的控制权,众城石化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取得控制权的公告》。
本次收购众城石化股份前,众城石化为望城石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1,556,765.68 元(不含利息)。本次收购完成后,因公司取得众城石化的控制权,众城石化由公司的参股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被动形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公司取得参股公司众城石化的控制权而被动形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长沙望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1997 年 06 月 26 日
5、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布尔
6、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白杨路 123 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61683621XL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李布尔持股 95%,陈多悦持股 5%。
10、被资助对象业务情况
望城石化是一家专业添加剂制造商,产品覆盖油性添加剂、摩擦改进剂、极压抗磨剂、抗氧极压剂、金属减活剂、胶体复合剂及极压抗磨型复合剂等多个领域,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98.98 8,623.64
负债总额 4,819.03 4,358.29
净资产 3,979.96 4,2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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