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传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始终坚守独立判断与忠实勤勉原则,审慎参与董事会各项议事决策,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提供客观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牛传勇,出生于 1973 年 5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 10 月至今,任盘古智能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视频会议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方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牛传勇 7 2 5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与管理层、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 经营动态及议案内容,为会议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 讨论审议,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建议,经审慎核查,认为各议案均合法有效,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均履行了法定程 序,决策过程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 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 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实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及任职资格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董事提名、任 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等事项,提名委员会未就相关事项召开会议。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审计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关注财务信息质量与内 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监督 核查职责。2025 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重点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数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 理实施办法》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并对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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