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津贴)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长的薪酬按照其参与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发放,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
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根据其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度和年度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其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度和年度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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