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进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旭阳,男,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入选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11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亲自出席 6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会,具体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
次数 次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会次数
胡旭阳 6 6 0 0 否 3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或回避,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的薪
酬体系。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查,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发表意
见;同时审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和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审阅。2025 年度,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对
公司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意见。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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