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以及概述
鉴于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境外投资以及持续增长的海外业务,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以及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计划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不确定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拟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将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利率波动性等因素。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禁止从事任何衍生品投机套利行为。
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其种类、规模及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本次开展的期货业务预计可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开展的汇率、利率衍生品业务预计有助于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
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包括公司已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拟在境外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将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利率波动性等因素。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
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公司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工作人员金融衍生品投资经验
不足带来的操作风险以及在与交易对手订立衍生品投资合约时未完全理解合同条款造成的法律风险。
四、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且该类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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