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6 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8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 292,695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由公司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 207,545 股,预留部分合计作废 85,150 股。
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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