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元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李元平,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
气第一建设公司;2005 年 2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于佛山市昊正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任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3 月 1日至今,历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任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任上海欣巴自动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任洁诺医
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今,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今,任上海凯利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22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任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上海凯辰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2 月 8日至今,任上海赛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23 年 2 月 21 日至今,任江苏艾迪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9 月 1 日至今,任江苏艾迪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今,任上海凯利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应 出 席 董 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大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李元平 4 4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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