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6:49:42 股吧网页版
恒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 时 30 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
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2026-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
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为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坚实保障,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出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 89,480,000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