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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6:50:05 股吧网页版
恒达新材: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周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4 日。

周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周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0-7061199

办公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hdxc@hengdaxinca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号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2 日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附件:周浩简历

周浩先生,男,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
训证明。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25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周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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