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治平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会秘书林琼芸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 27 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 28 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6 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923.00 万元增加至 86,584.11 万元,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项目建设期由 2 年延期至 3 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 10,607.41 万元追加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8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专项用于“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并以位于中山市火
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 6 号的不动产权证(粤 2025 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534622 号)
提供抵押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 6 万元/人/年(含税)调整为 7.2
万元/人/年(含税),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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