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有主要单位、事项和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生产、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投融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和业务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及权责分配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②企业文化政策
公司始终坚守“以人为本、创业创新、正直进取、合作共担、贡献价值、共享成果”的核心价值观,秉持“以光为媒,智见未来,为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丰富人们的生活方式”的使命,践行“专业专注、精益创新、追求卓越”的经营
理念,坚持“优质、高效、创新”的经营方针,锚定“成为全球智能视觉与光联接方案引领者”的愿景,深耕光学光电子行业,以过硬品质与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积极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和市场地位的提升,推动公司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共赢的可持续发展。
③人力资源
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围绕人才吸引、培养、激励与保留展开,主要措施包括:
A.人才观与招聘: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价值观为先,重视职业道德与诚信。面向全球吸引高层次人才,经人社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B.员工培训与发展:a.培训:提供入职培训、岗位技能、领导力、沟通技巧等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与奖励。b.发展:建立任职资格体系,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实施分级认证,搭建清晰职业发展通道。2025年重点强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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