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 2024 年年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中审众环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万元,弘景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IPO 项目的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出具审计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于年审工作的汇报,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提出相应建议,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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