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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致尚科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 44 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标的公司”)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敏 温 波 宋 平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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