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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致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分析,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持有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99.8555%股权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盈利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扬数据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恒扬数据财务数据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结合恒扬数据的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能够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强化业务协同,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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