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情况
1、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监事童育英女士、监事傅克祥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手续。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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