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胤宏)
本人(刘胤宏)作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和义务,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胤宏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04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
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深
圳分所主任,兼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君山表面技术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特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纯水一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HK.00493)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刘胤宏 13 2 11 0 0 否 6
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有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8 次,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8 次,审议通过转
让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地审阅议案相关资料,并及时同公司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委员会职能。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7 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4 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查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确认上述事项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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