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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7:50:02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5-065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亨通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 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 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 陆春良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 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拟接受财务公司提供 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约定,2026 年度公司及其各 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 超过 2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非融资 性保函)、承兑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承兑金额和所支 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不超过 5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 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 0.05 亿元。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属 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嵇钧

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崔巍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历史沿革: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系 2013 年 9 月 18 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2%,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8%。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末,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08 亿元,净资产为 16.54 亿元;2024 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0,278.99 万元,净利润为 6,090.0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1.44 亿元,净资产为
16.76 亿元;2025 年 1-9 月,亨通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6,922.65 万元,净利
润为 3,974.2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亨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天津盟固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36.67%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52%的股份,是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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