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本人深度参与独立董事会各项履职工作,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学平,196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研究员,2015 年 6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员,2022 年 3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任职期间本人能
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式) 事会会议
高学平 在职 7 7 0 0 否 4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任职期间,与委员会成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按照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关于接受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进展、整改落地等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和监督。
2025 年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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