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04:30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与品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6-0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与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在原有的 碳酸锂品种基础上增加可按照三元前驱体及其上游材料硫酸镍数量进行折算的 镍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在 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或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商 进行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32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交易期限保持不变,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与品种的 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 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20.00 万元的商品期货及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5-068)。因公司业务涉及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有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与品种已不能满足现有业务需求,公司拟根据现有业务规模适度增加额度与品种,以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钴酸锂和三元材料。公司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三元前驱体近年来价格波动明显,由于公司产品销售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经营和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控制采购成本,保持公司经营稳定。

(二)调整后的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32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调整后的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在原有的碳酸锂品种基础上增加可按照三元前驱体及其上游材料硫酸镍数量进行折算的镍品种,以降低原材料三元前驱体价格波动风险、减少为保值的现货采购对营运资金的占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品种只限于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或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商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保持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与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