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本人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独立履职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长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云南恩
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任职期间本人能
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任职状态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方式) 数 事会会议
唐长江 在职 7 7 0 0 否 4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与委员会成员共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同时开展审计相关专项工作,2025 年 4 月上旬委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向年审会计师询问审计进展,核实审计受限、财务差错
及舞弊等情况,4 月中旬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线上会议专题沟通年度审计结果,9月按要求代表审计委员会接受天津证监局问询并如实汇报履职及公司相关情况,9 月下旬至 10 月中旬参与对公司重点应收账款客户业务访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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