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
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公允、完整。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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