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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8:21 股吧网页版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股票简称:盟固利 股票代码:301487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 9 号路)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6 年 4 月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除亨通新能源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3、公司已与亨通新能源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亨通新能源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为 20,000.00 万元,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相关审批程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除亨通新能源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除亨通新能源以外的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不参与本次发行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亨通新能源将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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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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