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20:09:06 股吧网页版
豪恩汽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附件: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 年 4 月修订)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 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 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
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