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8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号 总额 投资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招股说明书项目 70,297.81 47,297.81 41,221.41 6,076.40
1.1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 49,997.81 26,997.81 24,757.24 2,240.57
建设项目(一期)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号 总额 投资额 金金额 资金金额
1.2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8,200.00 8,200.00 4,364.17 3,835.83
项目
1.3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12,100.00 0.00
2 超募资金项目 6,039.31 6,039.31 3,600.00 2,439.31
2.1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3,600.00 3,600.00 3,600.00 0.00
石墨烯及合成石墨垂
2.2 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 2,439.31 2,439.31 0.00 2,439.31
目
合计 76,337.12 53,337.12 44,821.41 8,515.7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5年 7月 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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