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苗应建,2025 年 1-7 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21 日),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苗应建,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 年 3 月
至 2008 年 3 月任深圳市千色店百货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波司登国际控股深圳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审计师;2023 年 10 月至今
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现兼任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21 日),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2 次股东会会议和 4 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增加越南思泉投资、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等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除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以外,对其他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审议了公司季度内审工作报告与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并对前述需表决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公司高管 2025 年度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等资料,与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就年审计划、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按季度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计划,并与内审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关注市场热点及舆情等渠道,了解、回复中小投资者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出席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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