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3:41:14 股吧网页版
思泉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苗应建-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苗应建,2025 年 1-7 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21 日),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苗应建,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 年 3 月
至 2008 年 3 月任深圳市千色店百货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波司登国际控股深圳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审计师;2023 年 10 月至今
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现兼任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21 日),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2 次股东会会议和 4 次董事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 2024 年度报告、增加越南思泉投资、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等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相关重要事项讨论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除对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以外,对其他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审议了公司季度内审工作报告与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并对前述需表决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公司高管 2025 年度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共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等资料,与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就年审计划、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按季度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计划,并与内审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关注市场热点及舆情等渠道,了解、回复中小投资者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出席公司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