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2.0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75.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37.9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37.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6,039.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单位:万元)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994.57
项目 本期(单位:万元)
减:募投项目投入 4,818.51
加:利息收入 11.08
加:收回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1,000.00
本期发生额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4.7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
加: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1.92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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