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20:05:40 股吧网页版
汉桑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1491 证券简称:汉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
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女士

6.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8号办公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91,297,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7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0,749,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3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54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2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548,24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54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48%。

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信息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0,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22%;反对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330%;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8%。

审议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修订、废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3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