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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6:08:01 股吧网页版
乖宝宠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与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二)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薪酬发放与个人业绩挂钩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确
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长:董事长领取年度薪酬,按公司年薪制员工薪酬发放相关制度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八条 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其薪酬按季度发放。

第九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根据公司规定按照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解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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