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广西飞南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 2026 年度担保额度有关授权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飞南)、广西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飞南)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其向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江西飞南向该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5 亿元。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来宾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广西飞南向该行申请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1 亿元的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佛山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广西飞南向该行申请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5,000 万
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保证期间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 本次担保后 2025年度剩 是否
担保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对被担保方 用担保 对被担保方 余可用担保 关联
负债率 的担保余额 额度 的担保余额 额度 担保
江西 对资产负债
公司 飞南 100% 88.03% 0 1.5 0 率 70%以上 否
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剩余
公司 广西 100% 92.23% 4.32 1.5 4.32 额度为 否
飞南 23.48亿元。
注:1、以上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
2、以上担保余额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时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事项对应的融资在本公告披露时尚未提款。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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