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23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7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 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 5,176.5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9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1 合肥恒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1*****564 樊砚茹
3 03*****094 严德平
4 08*****575 合肥恒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940 严书景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凤路 36 号
咨询联系人:孙小宏
咨询电话:0551-65657151
传真电话:0551-65657151
七、备查文件
1.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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