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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5 16:00:44 股吧网页版
恒鑫生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00,000 股,并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6,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02,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184,38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02%;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7,815,61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98%。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102,000,000 股变更为 147,9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5,067,354 股;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12,832,646 股。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 1,907,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9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9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10,925,000 股(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0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3 户,股份数量为 6,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118%;
本次可实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118%。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有 3 户,分别是:合肥悦时景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复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悦时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限售及其他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类型 时间

自取得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 承诺正常
合肥悦时 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 履行中,
景朗股权 股份 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 2025年3月 承诺方严
投资合伙 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 2025 19日至 格履行承
限售 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 年3月 2026年3月 诺,未出
企业(有限 承诺 19日

首次 合伙)、无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18日 现违反有
公开 锡复星创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 关承诺的
发行 业投资合 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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