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容诚为公司提供财务服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同意 2025 年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容诚的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4、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5、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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