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 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二)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三)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按月度发放;
2. 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
核结果按年度或月度等方式发放。
3.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者薪酬并予以发放。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3.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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