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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19:23:21 股吧网页版
华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惟盈”或“转让方”)与九祥安富证券投资10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九祥安富”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7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复星惟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48.4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九祥安富,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4,385,725.6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5,983,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复星惟盈持有公司股份1,142,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九祥安富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九祥安富持有公司股份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九祥安富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复星惟盈的通知,复星惟盈与九祥安富于2026年5月7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复星惟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以人民币48.4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九祥安富,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34,385,725.60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83,164 10.48% 1,142,484 2.00%

复星惟盈 其 中 : 无 限 售

条件流通股份 5,983,164 10.48% 1,142,484 2.00%

合计持有股份 - - 4,840,680 8.48%

九祥安富 其 中 : 无 限 售

条件流通股份 - - 4,840,680 8.48%

注:本次拟转让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5年2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复星惟盈自身经营需要,同时九祥安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拟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成为公司股东。九祥安富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需获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无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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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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