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73.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7.2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已于 2024 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承诺 金净额调整 募集资金累计
资 投资总额 后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
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 31,041.75 21,091.50 21,091.50 7,306.28
目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
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13,885.50 13,885.50 13,424.31 8,380.05
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
合计 49,927.25 39,977.00 34,515.81 15,686.33
注:“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31,041.75 万元,具体
由募集资金 21,091.50 万元、自有资金 9,950.25 万元构成。“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3,885.50 万元,具体由募集资金 13,424.31 万元、自有资金461.19 万元构成。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投入使用的前提下,本着科学规划、高效实施的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原计划用于“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8,131.22 万元用于“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 变更前 变更情况 变更后
项目名称 主体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总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资 投资总额 投资 投资总额 资 投资总额
智 能 精 密
注 射 给 药 江苏
医 疗 器 械 德尔 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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